一、残疾定义、分类、分级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 GB/T26341—2010) 规定:“残疾类型分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
残疾等级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多重残疾的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残疾人证号全国统一编码,首次办证采用 20 位编码,以公民身份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由 18 位公民身份号码加 1 位残疾类别代码和 1 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
残疾类别代码:视力残疾:1。听力残疾:2。言语残疾:3。;肢体残疾:4。智力残疾:5。精神残疾:6。多重残疾:7。
残疾等级代码:一级:1。二级:2。三级:3。四级:4。
二、残疾人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材料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②户口本③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区)扶绥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注:照片要求(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3)白色背景无边框;(4)照片尺寸为32mmx26mm,宽358像素x高441像素,大小30K一300K;(5)照片命名“身份证号.jpg或png”。
2.受理:
扶绥县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
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4.公示:
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审核、批准:
扶绥县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6.发放、存档:
县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7.办理残疾人证的收费:
(1)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
(2)指定医院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三、残疾评定医院、专家及注意事项
评定医院:扶绥县人民医院
视力评残医生:谢岚、李培方;
听力评残医生:黄新烈、陆必清、王宗军;
言语评残医生:梁智杰、李海华、韦燕新、黄媛媛、凌天智;
肢体评残医生:黄春光、李念文、赵江世、凌庆荣、欧敏富、黄杨飞;
智力评残医生:韦燕新、黄媛媛、陆春花、钟金亮、黄家扬;
精神残疾评定医生:(南宁)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李卡梅、黄萍;
精神残疾评定医生: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李慧娥、黄定敏。
如果还有不理解的,大家可以还电话咨询:0771-7539120(扶绥县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或者0771-7521279(扶绥县残疾人联合会)。也可以在评论区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