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域
医
共
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要求,扶绥县人民医院加快推进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医疗服务有效供给、推动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需要。


成
员
单
位
扶绥县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 | ||
理事长单位 | 扶绥县人民医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
理事单位 | 扶绥县妇幼保健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南院区 |
新宁镇卫生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宁分院 | |
渠黎镇卫生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渠黎分院 | |
渠旧镇卫生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渠旧分院 | |
东门中心卫生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门分院 | |
东罗镇卫生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罗分院 | |
柳桥镇卫生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柳桥分院 | |
西长卫生院 | 扶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西长分院 | |
东罗中心卫生院 | 扶绥县第五人民医院 | |


双
向
转
诊
双向转诊是指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互相转诊。医共体分院对诊断、治疗有困难的患者转至医共体总院,医共体总院对病情相对稳定和进行康复治疗的患者转至医共体分院。


转
诊
条
件
上转条件: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需要到医共体总院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疗的病例;急性传染病患者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患者;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理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诊的病例。
下转条件: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老年护理患者;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诊的病例。


转
诊
好
处
1.患者小病分流到基层卫生院后,可以降低小病的医疗费用,减少等待时间;
2.医共体总院由于康复期患者“压床”造成的医疗资源紧缺也会得到很大程度缓解,进而大病到医共体总院也不会人满为患,疑难危重症患者也不会出现看不上病的情况;
3.社区、乡镇群众遇到疑难重病以及原有疾病加重或出现复杂变化,可以通过“双向转诊”获得及时有效的医共体总院医疗保障,避免延误诊疗时机;
4.医共体总院的住院患者在急性治疗稳定后,可以转诊到医共体分院进行后继康复治疗,既节省了医疗费用,又为其他急需住院的疑难危重患者创造了救治机会。


转
诊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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